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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董事会

职 称

姓 名

初次选任日期

主要经(学)历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职务

董事长

汪光夏

87/05/26

美国宾州州立大学工业工程研究所博士
中华大学工业工程管理系专任教授

本公司技术长
牧德(东莞)检测设备有限公司董事
奥图威迅科技(股)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
硅金光学(股)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
黑泽科技(股)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

董事

庄永顺

94/12/07

国立台湾大学国际企业学研究所硕士
美国杜兰大学企业管理研究所硕士
国立台湾科技大学电子工程系学士
研扬科技(股)公司董事长

研扬科技(股)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
研友投资(股)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
医扬科技(股)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
研扬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
其他兼任职务请详注1

董事

余明长

97/08/07

国立清华大学电机研究所硕士
敦阳科技(股)公司副总经理

敦阳科技(股)公司董事
信骅科技(股)公司董事(法人代表)
亚元科技(股)公司董事
奥图威迅科技(股)公司董事(法人代表)
芯爱科技(股)公司董事(法人代表)
欣技信息(股)公司独立董事

董事

张永炀

96/5/25

中华大学科技管理研究所科管博士
开南大学副教授
桃园小区大学副校长
长桥会计师事务所顾问

长虹企管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
久威国际(股)公司董事
奥鹏科技(股)公司监察人

董事

严维群

99/6/8

美国纽约市立大学企管硕士
亚元科技(股)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

亚元科技(股)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
欣技信息(股)公司董事
研扬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董事(法人代表)
其他兼任职务请详注2

董事

陈复生

108/05/29

国立清华大学工业工程硕士
合晶科技集团董事长特助暨子公司营运副总经理

牧德科技(股)公司总经理
奥鹏科技(股)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
芯爱科技(股)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
黑泽科技(股)公司董事(法人代表)
MACHVISION KOREA Co., Ltd 董事长

独立
董事

李祖德

105/5/27

台北医学大学牙医学学士
台北医学大学董事长

汉鼎医电生技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
华夏海湾塑料(股)公司独立董事
钻石资本管理(股)公司董事(法人代表)
钻石生技投资(股)公司董事(法人代表)
新耀生技投资(股)公司董事(法人代表)
中天(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法人代表)
医扬科技(股)公司董事
医宝智人(股)公司董事

独立
董事

颜宗明

106/5/26

私立东吴大学经济研究所硕士
科学工业园区管理局前局长
玄奘大学企业管理研究所兼任客座教授

忆声电子(股)公司独立董事
私立新竹光复高级中学董事

独立
董事

杜明翰

107/12/14

淡江大学管理科学硕士
台湾微软(股)公司资深副总经理
台湾世界展望会会长
国际世界展望会亚洲区召集人

-

 

注1:
AAEON Electronics Inc.董事、AAEON TECHNOLOGY (Europe) B.V. 董事、AAEON TECHNOLOGY GMBH 董事、AAEON TECHNOLOGY SINGAPORE PTE. LTD.董事、Mcfees Group Inc.董事、立弘生化科技(股)公司董事、光阳光电(股)公司董事(法人代表)、同亨科技(股)公司董事(法人代表)、亚元科技(股)公司董事、奇烨电子(东莞)有限公司董事、丹阳奇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承业生医投资控股(股)公司董事(法人代表)、牧德(东莞)检测设备有限公司董事(法人代表)、研鑫投资(股)公司董事长、泰永电子(苏州)有限公司董事(法人代表)、泰咏电子(股)公司独立董事、Allied Oriental International Ltd.董事(法人代表)、富礼投资(股)公司董事长、晶达光电(股)公司董事、LitemaxTechnology, Inc.董事、钧宝电子工业(股)公司董事、慧友电子(股)公司董事长、医扬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ONYX Healthcare Europe B.V董事、ONYX Healthcare USA, Inc.董事、医宝智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法人代表)、融程电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法人代表)、广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法人代表)、丰新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法人代表)、财团法人研扬文教基金会董事。

注2:
AAEON TECHNOLOGY (Europe) B.V.董事、研扬科技(股)公司董事(法人代表) 、奇烨电子(东莞)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 、丹阳奇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 、亚元(宜昌)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 、ATECH Technology(SAMOA) Ltd.董事(法人代表) 、Growing Profits Group Limited董事(法人代表) 、Outstanding Electronics Manufacturer Group Co.,Ltd.董事(法人代表) 、奥图威迅科技(股)公司监察人、能率创新(股)公司独立董事、硅金光学(股)公司董事(法人代表)、奥鹏科技(股)公司董事(法人代表)、量质能科技(股)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

日期 董事会 重要决议事项

111.12.23

董事会

1.通过111年度经理人年终奖金发放金额案。
2.通过修订「公司治理实务守则」部分条文。
3.修订「内部重大信息处理暨防范内线交易管理作业程序」部分条文。
4.通过本公司112年度稽核计划。
5.通过本公司拟增加对大陆地区投资金额案。
6.通过本公司112年度营运计划乙案。

111.11.03

董事会

1.通过本公司应收帐款逾正常授信期间3个月仍未收回且金额重大者性质说明案
2.通过本公司民国111年第三季财务报告案
3.通过向新安东京海上产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续保「董事及经理人责任保险」
4.通过本公司111上半年度营业报告书
5.通过本公司111上半会计年度盈余分派案
6.通过因应公司资金的灵活运用,与银行建立良好关系,拟续签银行短期融资额度契约

111.08.03

董事会

1.通过本公司应收帐款逾正常授信期间3个月仍未收回且金额重大者性质说明案。
2.通过本公司民国111年第二季财务报告案。
3.通过110年度董事(含独立董事)酬劳分配案
4.通过110年度经理人员工酬劳分配案。
5.通过本公司经理人111年例行薪资调整案

111.05.26

董事会

1.通过本公司温室气体盘查及查证时程规划。
2.通过本公司财务暨会计主管暨公司治理主管任命案。
3.通过本公司拟新聘经理人案。
4.通过本公司新任财务暨会计主管暨公司治理主管及新聘经理人薪资结构及金额案。
5.通过本公司新建研发厂办大楼案。

111.05.04

董事会

1. 通过本公司签证会计师报酬案。
2. 通过本公司民国111年第一季财务报告案。
3.通过修正本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文案。
4.通过修正本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程序」部分条文案。
5.通过本公司应收帐款逾正常授信期间3个月仍未收回且金额重大者说明案。

111.02.09

董事会

1. 通过本公司员工酬劳(含经理人)发放标准。
2. 通过110年度董事酬劳(含独立董事)及员工酬劳金额案。
3.通过修正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条文案。
4.通过本公司应收帐款逾正常授信期间3个月仍未收回且金额重大者说明案。
5.通过本公司110年度「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考核」及「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案。
6.通过本公司110年度财务报告案。
7.通过本公司110年度营业报告书。
8.通过本公司110年度盈余分配案。
9.通过本公司现金股利分派案。
10.通过本公司资本公积发放现金案。
11.通过本公司111年股东常会召开事宜案。

110.12.29

董事会

1.通过本公司高阶经理人退休金规划。
2.通过110年度经理人年终奖金发放金额案。
3.通过修订「企业社会责任实务守则」名称为「公司永续发展实务守则」及修订部分条文。
4.通过修订「公司治理实务守则」部分条文。
5.通过本公司111年度稽核计划。
6.通过本公司111年度委任会计师案。
7.通过因应公司资金的灵活运用,与银行建立良好关系,拟新增及续签银行短期融资额度契约。
8.通过本公司111年度营运计划乙案。

110.12.03

董事会

1.通过本公司110年上半年度营业报告书。
2.通过本公司110年上半会计年度盈余分派案。

110.11.03

董事会

1.通过新增及续签银行短期融资额度契约。
2.通过向新安东京海上产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续保「董监事及经理人责任保险」。

110.08.03

董事会

1.通过本公司民国110年第二季财务报告。
2.通过109年度董事(含独立董事)酬劳分配案。
3.通过109年度经理人员工酬劳分配案。
4.通过本公司经理人110年例行薪资调整案。
5.通过修订本公司高阶经理人租车补贴案。
6.本公司应收帐款逾正常授信期间三个月仍未收回且金额重大者说明。
7.本公司新建研发厂办大楼之规划设计案。

110.07.20

董事会

1.选举本公司董事长案,汪光夏先生为本公司第9届董事会董事长。
2.委任本公司薪资报酬委员案,由独立董事李祖德、颜宗明及贺力行先生担任。

110.06.04

董事会

1.通过订定110年股东常会延期召开日期及地点案。

110.05.04

董事会

1.通过本公司新订「吹哨者管道及保护作业程序」案
2.通过本公司修订「董事会议事规范」案
3.通过本公司修订「独立董事之职责范畴规则」
4.通过本公司修订「审计委员会组织规程」案
5.通过本公司应收帐款逾正常授信期间3个月仍未收回且金额重大者说明
6.通过本公司拟投资黑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案

110.02.03

董事会

1.通过修订本公司「董事及经理人报酬给付办法」案
2.通过109年度经理人年终奖金发放金额案
3.通过109年度董事酬劳(含独立董事)及员工酬劳金额案
4.通过本公司新订「重大偶发事件通报作业程序」案
5.通过本公司109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案
6.通过本公司109年度财务报告案
7.通过本公司109年度营业报告书案
8.通过本公司应收帐款逾正常授信期间3个月仍未收回且金额重大者说明
9.通过本公司109年度盈余分配案
10.通过本公司现金股利分派案
11.通过本公司资本公积发放现金案
12.通过改选本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案
13.通过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竞业禁止之限制
14.通过受理股东有关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之相关事宜
15.通过本公司110年股东常会召开事宜

109.12.24

董事会

1.通过本公司110年度委任会计师案
2.通过本公司110年度稽核计划
3.通过拟向新安东京海上产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续保「董监事及经理人责任保险」
4.通过本公司110年度营运计划乙案

109.11.03

董事会

1.通过修订本公司「核决权限表」案。
2.通过修订本公司「薪资报酬委员会组织规程」案。
3.通过修订本公司「资金贷与他人作业程序」案。
4.通过更换本公司签证会计师案(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轮调)。
5.通过本公司民国109年第3季财务报告案。
6.通过本公司设置公司治理主管案。
7.通过新增及续签银行短期融资额度契约。
8.通过本公司应收帐款逾正常授信期间三个月仍未收回且金额重大者说明。

109.07.31

董事会

1.通过本公司民国109年第二季财务报告。
2.通过108年度董事(含独立董事)酬劳分配案。
3.通过108年度经理人员工酬劳分配案。
4.通过本公司经理人109年例行薪资调整案。
5.通过本公司109年上半年度营业报告书。
6.通过本公司109年上半会计年度盈余分派案。
7.通过本公司应收帐款逾正常授信期间三个月仍未收回且金额重大者说明。

109.05.29

董事会

1.通过清算Machvision Holding (Samoa) Limited案。
2.通过增加对大陆地区投资金额案。

109.05.04

董事会

1.报告109年第一季财务报告案。
2.通过新增银行保证额度契约案。
3.通过财务暨会计主管任命案。
4.通过新任财务暨会计主管薪资结构及金额案。

109.03.27

董事会

1.通过本公司经理人认股办法及109年度现金增资经理人可认股数案。
2.通过本公司108年度盈余分配案。
3.通过修正本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文案。
4.通过本公司109年股东常会召开事宜,新增召集事由。
5.通过本公司109年现金增资发行新股,后续时程及计划案。

109.02.05

董事会

1.提报董事会绩效评估结果。
2.通过108年度董事酬劳(含独立董事)及员工酬劳金额。
3.通过本公司108年度财务报告。
4.通过本公司108年度营业报告书。
5.通过本公司108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案。
6.通过本公司拟办理109年现金增资发行新股案。
7.通过本公司一百零九年股东常会召开事宜。
8.通过本公司新建研发中心大楼计划,建地变更案。

108.12.25

董事会

1.通过108年度经理人年终奖金发放金额案。
2.通过本公司拟新聘经理人薪资结构及金额案。
3.通过本公司109年度营运计划乙案。
4.通过本公司通过根留台湾加速投资行动方案贷款项目,拟新增银行融资额度契约。
5.通过本公司109年度委任会计师案。
6.通过本公司109年度稽核计划。
7.通过向新安东京海上产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续保「董监事及经理人责任保险」。
8.通过本公司拟出售广东炬森智能装备有限公司51%股权案。
9.通过本公司新建研发中心大楼计划案。

108.10.30

董事会

1.提报本公司民国一百零八年第三季财务报告。
2.提报本公司108年签证会计师评核报告。
3.提报企业社会责任政策或制度之执行报告。
4.提报公司治理运作情形报告。
5.通过因应公司资金的灵活运用,与银行建立良好关系,拟续签/新增银行短期融资额度契约案。

108.07.24

董事会

1.提报本公司民国一百零八年第二季财务报告。
2.通过本公司拟投资念毅股份有限公司案。
3.通过本公司拟投资丹币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案。
4.通过本公司拟投资芯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案。
5.通过本公司108年上半会计年度盈余分派案。
6.通过与台湾银行签订无追索权应收帐款让售及短期融资额度契约案。
7.通过修正本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程序」部分条文案。
8.通过107年度董事(含独立董事)及监察人酬劳分配案。
9.通过107年度经理人员工酬劳分配案。
10.通过本公司经理人108年例行薪资调整案。

108.05.29

董事会

1.107年度现金股利分派之除息基准日。2.解除本公司经理人竞业禁止案,提请 讨论。请陈复生总经理依规定离席利益回避。

108.04.17

董事会

1.提报本公司民国一百零八年第一季财务报告。
2.通过审查董事资格案。
3.通过修正本公司「资金贷与他人作业程序」部分条文案。
4.通过修正本公司「背书保证作业程序」部分条文案。
5.通过订定本公司「处理董事要求之标准作业程序」案。
6.通过修正本公司「上市上柜公司治理实务守则」案。
7.通过本公司一百零八年股东常会召开事宜案。

108.02.13

董事会

1.通过107年度董、监事酬劳(含独立董事)及员工酬劳金额案。
2.通过本公司107年度财务报告案。
3.通过本公司107年度营业报告书案。
4.通过本公司民国107年度盈余分配案。
5.通过设立韩国子公司案。
6.通过本公司107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案。
7.通过修正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条文案。
8.通过修正本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程序」部分条文案。
9.通过本公司补选一席董事案。
10.通过解除新任董事竞业禁止限制案。
11.通过本公司一百零八年股东常会召开事宜案。

108.01.30

董事会

1.通过107年度经理人年终奖金发放金额案。

107.12.24

董事会

1.提报本公司107年签证会计师评核报告。
2.提报企业社会责任政策或制度之执行报告。
3.提报公司治理运作情形报告。
4.提报董事会绩效评估结果。
5.通过委任本公司薪资报酬委员案。
6.通过本公司108年度营运计划乙案。
7.通过本公司106年10月1日至107年9月30日会计师专审之内控声明书」案。
8.通过本公司108年度签证会计师独立性及适任性定期评估案。
9.通过本公司108年度委任会计师案。
10.通过本公司108年度稽核计划案。
11.通过拟向新安东京海上产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续保「董监事及经理人责任保险」案。

107.12.14

董事会

1.通过改选本公司董事长案。

107.11.15

董事会

1.通过本公司107年股东临时会受理提名独立董事之期间为自107年10月30日至107年11月8日止案。
2.通过修正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条文案。
3.通过修正本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程序」部分条文案。
4.通过修正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案。

107.10.29

董事会

1.通过因应公司资金的灵活运用,与银行建立良好关系,拟续签银行短期融资额度契约案。
2.通过内部稽核主管异动案。
3.通过本公司107年7月24日董事会通过现金增资发行新股案,拟取消不执行案。
4.通过本公司拟提请股票转上市案。
5.通过修正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条文案。
6.通过修正本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程序」部分条文案。
7.通过修正本公司「董事及监察人选举办法」名称及部分条文案。
8.通过修正本公司「资金贷与他人作业程序」部分条文案。
9.通过修正本公司「背书保证作业程序」部分条文案。
10.通过修正本公司「董事会议事规范」部分条文案。
11.通过修正本公司「道德行为准则」部分条文案。
12.通过修正本公司「企业社会责任实务守则」部分条文案。
13.通过修正本公司「诚信经营守则」部分条文案。
14.通过修正本公司「公司治理实务守则」部分条文案。
15.通过新增本公司「审计委员会组织规程」案。
16.通过提前全面改选董事及独立董事或增选二席董事案。
17.通过解除新任董事竞业禁止限制案。
18.通过107年第一次股东临时会受理股东有关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之相关事宜案。
19.通过民国107年第一次股东临时会召开事宜案。

107.08.10

董事会

1.通过购置新厂办以因应营收成长需求案。

107.07.24

董事会

1.通过本公司拟增加对大陆地区投资金额案案。
2.通过本公司拟办理107年度现金增资发行新股案。
3.通过内部重大信息处理暨防范内线交易管理作业程序案。
4.通过修订本公司「薪资报酬委员会组织规程」案。
5.通过106年度董事 (含独立董事)及监察人酬劳分配案。
6.通过106年度经理人员工酬劳分配案。
7.通过本公司经理人107年例行薪资调整案。

107.05.29

董事会

1.通过106年度现金股利分派之除息基准日案。

107.04.24

董事会

1.通过高阶主管租车补助办法案。

107.01.24

董事会

1.通过106年度董、监事酬劳(含独立董事)及员工酬劳金额案。
2.通过106年度经理人年终奖金发放金额案。
3.通过本公司董事长及高阶经理人退休金规画案。
4.通过本公司106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案。
5.承认本公司106年度财务报表案。
6.通过本公司民国106年度营业报告书。
7.通过本公司民国106年度盈余分配案。
8.通过修订本公司章程部份条文案。
9.通过与银行续签短期融资额度契约案。
10.通过本公司一百零七年股东常会召开事宜。

106.12.28

董事会

1.提报本公司106年签证会计师评核报告案。
2.提报企业社会责任政策或制度之执行情形。
3.提报公司治理运作情形。
4.通过本公司107年度营运计划乙案。
5.通过本公司107年度稽核计划案。
6.通过向新安东京海上产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董监事责任险案。
7.通过与C公司合作案。

106.11.02

董事会

1.提报本公司民国一百零六年第三季财务报表案。
2.通过因应公司资金的灵活运用,与银行建立良好关系,拟续签/新增银行短期融资额度契约案。
3.通过修订本公司「董事会议事规范」案。
4.通过修订本公司「独立董事设置及应遵循事项办法」案。
5.通过雇主及委任经理人退休金给付办法案。

106.07.28

董事会

1.提报提报106年第二季财务报表。
2.订定本公司「董事会绩效评估办法」案,提请 讨论。
3.105年度董事 (含独立董事)及监察人酬劳分配案,提请 讨论。(薪酬委员会提)
4.105年度经理人员工酬劳分配案,提请 讨论。(薪酬委员会提)
5.本公司经理人106年例行薪资调整案,提请 讨论。(薪酬委员会提)

106.05.26

董事会

1.通过委任本公司薪资报酬委员案。
2.通过105年度现金股利分派之除息基准日。
3.通过本公司财务主管异动案。

106.04.26

董事会

1.提报本公司106年第一季财务报表。

106.04.13

董事会

1.通过审查独立董事资格案。
2.通过修订本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程序」部分条文案。
3.通过放弃硅金光学(股)公司现金增资部分认股权利案。
4.通过本公司一百零六年股东常会召开事宜。

106.01.26

董事会

1.通过105年度董、监事酬劳(含独立董事)及员工酬劳金额案。
2.通过本公司105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案。
3.承认本公司105年度财务报表案。
4.通过本公司民国105年度营业报告书案。
5.通过本公司民国105年度盈余分配案。
6.因应公司资金的灵活运用,与银行建立良好关系,与银行签订短期融资额度/交割前风险(PSR)额度(避险)契约案。
7.通过修订「公司治理实务守则」案。
8.通过修订「企业社会责任实务守则」案。
9.通过本公司增选独立董事案。
10.通过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竞业禁止之限制案。
11.通过越南设立子公司案。
12.本公司一百零六年股东常会召开事宜。

105.12.27

董事会

1.提报本公司105年度签证会计师评核案。
2.提报企业社会责任政策或制度之执行情形。
3.提报公司治理运作情形。
4.提报关键查核事项。
5.通过本公司106年度营运计划乙案。
6.通过本公司106年度稽核计划。
7.通过向新安东京海上产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董监事责任险案。
8.通过本公司105年度经理人年终奖金发放金额案。
9.通过因应公司实际运作需求,拟调整管理人员津贴及新增技术津贴案。

105.11.11

董事会

1.提报105年第三季财务报表。
2.通过内部稽核代理人异动案。
3.通过因应公司资金的灵活运用,与银行建立良好关系,拟续签银行短期融资额度契约案。

105.07.29

董事会

1.提报105年第二季财务报表。
2.通过104年度董、监事 (含独立董事)酬劳分配案。
3.通过104年度经理人员工酬劳分配案。
4.通过105年度经理人薪资调整金额案。
5.通过因应公司资金的灵活运用,与银行建立良好关系,续签银行短期融资额度契约案。
6.通过修订员工酬劳分配权重案。

105.06.07

董事会

1.通过改选本公司董事长案。
2.通过委任本公司薪资报酬委员案。
3.通过104年度现金股利分派之除息基准日。

105.04.29

董事会

1.提报民国一百零五年第一季财务报表报告。
2.提报转投资硅金光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之派任。
3.通过内部稽核代理人异动案。

105.04.15

董事会

1.通过审查独立董事资格案。
2.通过更换签证会计师案。

105.02.19

董事会

1.提报企业社会责任政策或制度之执行。
2.提报公司治理运作情形。
3.通过员工酬劳及董、监事报酬 (含独立董事)案。
4.通过修订员工酬劳分配权重案。
5.通过104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案。
6.通过修正本公司「核决权限表」案。
7.通过104年度财务报表。
8.通过民国104年度营业报告书。
9.通过民国104年度盈余分配案。
10.通过拟以资本公积发放现金案。
11.通过修正本公司章程部分条文案。
12.通过本公司提升「自行编制财务报告能力」评估案。
13.通过与大众银行续约签订银行授信额度。
14.通过全面改选本公司董事及监察人案。
15.通过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竞业禁止之限制。
16.通过本公司一百零五年股东常会召开事宜。

104.12.25

董事会

1.提报民国一百零四年签证会计师评核。
2.通过105年度营运计划乙案。
3.通过105年度稽核计划。
4.通过订定「申请暂停及恢复交易作业程序」。
5.通过修订内控制度案。
6.通过修正「核决权限表」案。
7.通过经理人异动案。
8.通过奥图威迅科技(股)公司增资案。
9.通过修订章程部份条文案。
10.通过104年度经理人年终奖金发放金额案。
11.通过修订员工酬劳分配权重案。

104.10.29

董事会

1.提报民国一百零四年第三季财务报表。
2.通过新增与玉山银行及兆丰银行短期融资额度契约案。

104.07.30

董事会

1.提报104年第二季财务报表。
2.通过 103年度经理人员工分红分配案。
3.通过本公司经理人每年例行薪资调整案。
4.通过本公司会计主管代理人案。
5.通过新增土地银行续签合作金库商业银行及台北富邦商业银行短期融资额度契约。

104.05.28

董事会

1.通过103年度现金股利分派之除息基准日。

104.04.28

董事会

1.提报104年第一季财务报表。
2.提报新公司设立进度。
3.提报企业社会责任政策或制度之执行状况。
4.提报公司治理运作情形。
5.通过修订本公司内控制度。
6.通过订定本公司「诚信经营守则作业程序及行为指南」。
7.通过本公司因应业务上之需求,拟与永丰银行续约签订银行授信额度。
8.通过103年度董、监事酬劳金额。
9.通过本公司经理人奖金。
10.通过本公司因应未来业务需求,拟新设立子公司。

104.02.26

董事会

1.承认本公司103年度财务报表。
2.通过本公司民国103年度营业报告书。
3.通过本公司民国103年盈余分配案。
4.通过修订本公司内控制度。
5.通过修订本公司「公司治理实务守则」案。
6.通过本公司103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案。
7.通过本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发放现金案。
8.通过本公司一百零四年股东常会召开事宜。
9.通过本公司因应未来业务需求,拟新设立子公司。
10.通过本公司因业务上之需求,拟与大众银行续约签订银行授信额度。

103.12.23

董事会

1.提报一百零三年签证会计师评核。
2.通过104年营运计划案。
3.通过本公司104年稽核计划案。
4.通过修订本公司部分内控制度案。
5.通过本公司经理人离职递补薪资结构及金额案。(薪酬委员会提)
6.通过本公司103年度经理人年终奖金发放金额案。(薪酬委员会提)
7.通过本公司薪酬委员审查费及董事、监察人会议出席费案。(薪酬委员会提)
8.通过本公司更换股务代理机构案。

103.11.11

董事会

1.提报103年第三季财务报表。
2.通过修订本公司「公司治理实务手则」案。
3.通过本公司财务主管、会计主管异动案。

103.07.30

董事会

1.提报103年第二季财务报表。
2.通过与银行续约授信额度案。
3.通过修订「核决权限表」案。
4.通过本公司经理人每年例行薪资调整案。(薪酬委员会提)

103.05.29.

董事会

1.通过102年度现金股利分派之除息基准日。
2.通过与银行续约授信额度案。
3.通过102年度董、监事报酬 (含独立董事) 分配案。(薪酬委员会提)
4.通过102年度经理人员工分红分配案。(薪酬委员会提)

103.04.29.

董事会

提报103年第一季财务报表

103.03.11.

董事会

1.承认本公司102年度财务报表。
2.通过因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调整,更换查核签证会计师。
3.通过本公司民国102年度营业报告书。
4.通过本公司民国102年度盈余分配案。
5.通过本公司与大众银行续约签订银行授信额度。
6.通过修订本公司章程部分条文案。
7.通过本公司102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案。
8.通过订定「个人资料保护管理办法」案。
9.通过订定「内部稽核主管之绩效评估办法」案。
10.通过修订「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程序」及「衍生性金融商品事务处理程序」案。
11.通过修订本公司「会计制度」案。
12.通过修订本公司「财务及非财务信息之管理」案。
13.通过调整103年度稽核计划案。
14.通过本公司一百零三年股东常会召开事宜。
15.通过本公司103年度经理人薪资调整金额。(薪酬委员提)
16.通过企业主,委任经理人退休金规划案。(薪酬委员提)
17.通过102年度董、监事酬劳金额(含独立董事)。(薪酬委员提)

102.12.27.

董事会

1.通过本公司103年度营运计划。
2.通过本公司103年稽核计划。
3.通过修订本公司会计制度案。
4.通过修订本公司内控制度及公司治理相关办法。
5.通过本公司内部稽核主管及内部稽核代理人异动案。
6.通选本公司营业地址变更案。
7.通过本公司高阶经理人薪资结构及金额案。
8.通过本公司102年度经理人年终奖金发放金额案。

102.10.29.

董事会

提报102年第三季财务报表。

102.09.10.

董事会

1.订定本公司102年度现金增资之基准日及认股价格案。
2.通过本公司经理人认股办法及102年度现金增资经理人可认股数案。
3.通过董事及监察人之年度盈余董监酬劳给付办法。

102.08.20.

董事会

1.通过本公司拟办理102年度现金增资发行新股案。

102.07.24.

董事会

1.101年度董、监事报酬 (含独立董事) 分配案。
2.101年度经理人员工分红分配案。
3.本公司经理人每年例行薪资调整案。

102.06.24.

董事会

1.通过推举汪光夏董事为本届董事长。
2.通过委任独立董事徐子光先生、葛之刚先生及中华大学科技管理学系副教授贺力行先生为本届薪资报酬委员。
3.通过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案。
4.通过101年度盈余转增资之增资基准日及现金股利分派之除息基准日。
5.通过修订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案。

102.04.23.

董事会

1.审查独立董事资格案。
2.修订本公司「董事会议事规范」案。
3.一百零二年度经理人奖金发放案。
4.通过本公司预计购买厂房及办公大楼案。

102.03.07.

董事会

1.通过本公司一百零一年度营业报告书案。
2.通过本公司一百零一年度盈余分配案。
3.通过本公司一百零一年度盈余转增资发行新股案。
4.通过本公司一百零一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案。
5.通过本公司一百零二年股东常会召开事宜案。
6.全面改选本公司董事及监察人案。
7.通过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竞业禁止之限制案。
8.通过本公司财务主管、会计主管异动案。
9.通过本公司董、监事报酬(含独立董事)案。

102.01.24.

董事会

1.通过本公司一百零一年度财务报表案。
2.通过本公司一百零一年度员工分红比例案。
3.修正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案。
4.修正「资金贷与他人作业程序」案。
5.修正「背书保证作业程序」案。
6.通过本公司一零一年度经理人年终奖金发放金额案。

101.12.26.

董事会

1.通过本公司一百零二年度营运计划乙案。
2.通过本公司一百零二年度稽核计划。
3.通过新增玉山银行融资额度。
4.修正本公司「核决权限表」案。

101.08.21.

董事会

1.承认一百零一年上半年度财务报表案。
2.通过与合作金库商业银行续约签订短期融资额度契约。
3.通过本公司一百年度董、监事酬劳金额及经理人员工红利分配案。

101.06.13.

董事会

1.通过订定一百年度盈余转增资及现金股利分派之增资基准日、除息基准日。
2.通过与大众银行续约签订授信合约。

101.04.10.

董事会

1.通过本公司经理人薪资报酬、绩效考核之政策、制度、标准与结构及给付方式案。
2.通过本公司董、监事报酬/政策(含独立董事)案。
3.通过本公司董事及监察人出席董事会车马费案。
4.通过本公司薪资报酬委员会之薪资报酬案。
5.通过本公司新聘高阶经理人案。
6.补选本公司董事案。
7.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竞业之限制案。
8.通过本公司一百零一年度股东常会召开事宜。

101.03.09.

董事会

1.承认一百年度营业报告书及财务报表案。
2.通过一百年度员工分红比例案。
3.通过一百年度盈余分配案。
4.通过一百年度盈余转增资发行新股案。
5.通过一百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案。
6.修正本公司章程部分条文案。
7.新增及修正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案。
8.修正一百零一年度稽核计划案。
9.修正本公司「董事会议事规范」案。
10.修正「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程序」案。
11.订定「道德行为准则」案。
12.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调整,更换签证会计师案。
13.通过本公司一百零一年度股东常会召开事宜。

100.12.30.

董事会

1.追认本公司控告亚亚科技(股)公司专利侵权之诉讼达成和解案。
2.通过本公司认列亚亚诉讼和解利得时点案。

100.12.06.

董事会

1.通过本公司一百零一年度营运计划案。
2.通过本公司薪资报酬委员会组织章程案。
3.通过聘请薪资报酬委员案。
4.通过本公司一百零一年度稽核计划案。
5.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针对亚亚科技(股)公司专利侵权后续诉讼谈判事宜全权处理。

100.08.09.

董事会

1.承认一百年上半年度财务报表案。
2.通过与合作金库商业银行续约签订短期融资额度契约案。
3.通过背书保证专用印鉴章保管人案。
4.通过授权总经理负责衍生性商品交易风险之监督与控管案。
5.修正「资金贷与他人作业程序」案。
6.修正「衍生性商品事务处理程序」案。

100.06.16.

董事会

1.通过九十九年度盈余转增资及现金股利分派之增资基准日、除息基准日案。
2.通过从事衍生性商品交易案。
3.通过与上海商银及大众银行签订授信合约案。
4.通过增加对大陆地区投资金额案。

100.03.23.

董事会

1.承认九十九年度之营业报告书及财务报表案。
2.通过九十九年度盈余分配案。
3.通过九十九年度盈余转增资发行新股案。
4.通过本公司九十九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案。
5.通过稽核主管异动案。
6.补选本公司监察人案。
7.修正「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程序」案。
8.修正「资金贷与他人作业程序」案。
9.修正「背书保证作业程序」案。
10.修正本公司「核决权限表」案。
11.订定本公司「企业社会责任实务守则」案。
12.订定本公司「诚信经营守则」案。
13.修正书面内部控制制度案。
14.通过本公司一百年度股东常会召开事宜。

牧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设置及应遵循事项办法
第 一 条: 为建立本公司良好之公司治理及独立董事制度,使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及公司营运发挥其功能,爰参考「公开发行公司独立董事设置及应遵循事项办法」及「上市上柜公司治理实务守则」第二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订定本办法,本公司独立董事之职责相关事项,除法令或章程另 有规定者外,应依本办法之规定。
第 二 条: 本公司之独立董事,应取得下列专业资格条件之一,并具备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一、商务、法务、财务、会计或公司业务所需相关科系之公私立大专院校讲师以上。
二、法官、检察官、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与公司业务所需之国家考试及格领有证书之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
三、具有商务、法务、财务、会计或公司业务所需之工作经验。
前项所称「公司业务所需」之专业资格得考虑公司产业需求、发展愿景及董事会专业才能组合之需求。
第 三 条: 本公司之独立董事应于选任前二年及任职期间无下列情事之一:
一、本公司或其关系企业之受雇人。
二、本公司或其关系企业之董事、监察人。但如为公司或其母公司、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表决权之股份超过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之独立董事者,不在此限。
三、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义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百分之一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东。
四、前三款所列人员之配偶、二亲等以内亲属或五亲等以内直系血亲亲属。
五、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法人股东之董事、监察人或受雇人,或持股前五名法人股东之董事、监察人或受雇人。
六、与本公司有财务或业务往来之特定公司或机构之董事 (理事) 、监察人 (监事) 、经理人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
七、为本公司或关系企业提供商务、法务、财务、会计等服务或咨询之专业人士、独资、合伙、公司或机构之企业主、合伙人、董事(理事) 、监察人 (监事) 、经理人及其配偶。但依股票上市或于证券商营业处所买卖公司薪资报酬委员会设置及行使职权办法第七条履行职权之薪资报酬委员会成员,不在此限。
本公司之独立董事曾任前项第二款或第六款之公司或其关系企业或与公司有财务或业务往来之特定公司或机构之独立董事而现已解任者,不适用前项于选任前二年之规定。
第一项第六款所称特定公司或机构,系指与本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百分二十以上,未超过百分之五十。
二、他公司及其董事、监察人及持有股份超过股份总额百分之十之股东总计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且双方曾有财务或业务上之往来纪录。前述人员持有之股票,包括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利用他人名义持有者在内。
三、本公司之营业收入来自他公司及其联属公司达百分之三十以上。
四、本公司之主要产品原料 (指占总进货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上者,且为制造产品所不可缺乏关键性原料) 或主要商品 (指占总营业收入百分之三十以上者) ,其数量或总进货金额来自他公司及其联属公司达百分之五十以上。
第 四 条: 下列事项应提董事会决议通过,独立董事如有反对意见或保留意见,应于董事会议事录载明;如独立董事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表达反对或保留意见者,除有正当理由外,应事先出具书面意见,并载明于董事会议事录:
一、公司之营运计划。
二、年度财务报告及半年度财务报告。但半年度财务报告依法令规定无须经会计师查核签证者,不在此限。
三、审核公司订定或修正之内部控制制度。
四、审核公司订定或修正取得或处分资产、从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资金贷与他人、为他人背书保证或提供保证之重大财务业务行为之处理程序。
五、涉及董事或监察人自身利害关系之事项。
六、重大之资产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七、重大之之资金贷与、背书或提供保证。
八、募集、发行或私募具有股权性质之有价证券。
九、签证会计师之委任、解任或报酬。
十、财务、会计或内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十一、其他依法令、章程规定应由股东会决议或提请董事会之事项或经主管机关规定之重大事项。
第 五 条: 本公司得为独立董事购买责任保险。
第 六 条: 本公司独立董事之报酬,应于公司章程或依股东会决议订之,并得酌
订与一般董事及监察人不同之合理报酬。该独立董事之报酬亦得经相
关法定程序酌定为月支之固定报酬,而不参与公司之盈余分派。
第 七 条: 本公司独立董事应持续进修,包括参加必要之相关进修课程。
第 八 条: 本公司或董事会其他成员,不得妨碍、拒绝或规避独立董事执行职务。
独立董事执行职务认有必要时,得请求董事会指派相关人员或聘请专
家协助办理。
前项聘请专家及其他独立董事行使职权必要之费用,由本公司负担
之。
第 九 条: 本公司之独立董事兼任其他公开发行公司独立董事不得逾三家。
第 十 条: 本规则经董事会通过后施行,修正时亦同。
职称 姓 名 主要经(学)历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职务 任职三届

独立董事

李祖德

台北医学大学牙医学学士
台北医学大学董事长

台北医学大学董事
汉鼎(股)公司董事(法人代表)
汉鼎医电生技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
华夏海湾塑料(股)公司独立董事
钻石资本管理(股)公司董事(法人代表)
钻石生技投资(股)公司董事(法人代表)
新耀生技投资(股)公司董事(法人代表)
医扬科技(股)公司董事
医宝智人(股)公司董事
国家卫生研究院(NHRI)咨询委员

独立董事

颜宗明

私立东吴大学经济研究所硕士
科学工业园区管理局前局长
玄奘大学企业管理研究所兼任客座教授

忆声电子(股)公司独立董事
私立新竹光复高级中学董事

独立董事

杜明翰

淡江大学管理科学硕士
台湾微软(股)公司资深副总经理
台湾世界展望会会长
国际世界展望会亚洲区召集人

-

本公司明订「董事会绩效评估办法」,建立客观董事会绩效评估机制,以提升董事会健全运作之功能,董事会每年年底执行董事会绩效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检讨改善。

董事会绩效评估结果:

108年度本公司董事会整体绩效评估结果为「A」

109年度本公司董事会整体绩效评估结果为「A」

110年度本公司董事会整体绩效评估结果为「A」

111年度本公司董事会整体绩效评估结果为「A」

112年度本公司董事会整体绩效评估结果为「A」

 

本公司已于106年7月28日董事会决议通过修订「董事会绩效评估办法」,本公司于113年2月委任财团法人台北金融研究发展基金会执行外部专业机构评估(期间111年1月至112年12月),该机构及执行专家与本公司无业务往来具备独立性,分别就董事会之维护股东权益、强化董事会结构与运作、对公司营运之参与度、提升董事会决策质量、提升信息透明度、内部控制、推动永续发展及其他等8大构面,以企业自评、书面审核及实地访查方式评核,财团法人台北金融研究发展基金会已于113年3月出具董事会绩效评估报告,上述建议及预计采成措施将在最近一期董事会报告,相关总评内容及措施如下:

评估报告之总评:

(一) 受评公司是国内专业光学检测设备供货商,技术领先同业,近期在董事会积极推动上下游策略联盟、合作开发策略,建立公司在光学检测、软件、技术,以及服务之竞争优势。同时,受评公司落实诚信经营的管理政策,逐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积极推动专业技术研发,在董事会、高阶主管共同努力下,期待将受评公司建构成为一个使员工工作得力、身体健康、家庭美满、热心社会公益的幸福企业。

(二) 受评公司为维护整体股东权益,订有「诚信经营守则」、「诚信经营作业程序及行为指南」等规定,将关系人相互间之财务业务等相关作业进行规范。同时,也设置「内部重大信息处理暨防范内线交易管理作业程序」,严格禁止公司董事或员工等内部人,利用市场未公开信息买卖有价证券等相关规范。

(三) 受评公司为强化董事会结构运作,公司订有「公司治理实务守则」,作为推动公司治理的基础。董事会成员组成也落实多元化政策,董事成员专业背景包括法律、会计、产业、财务、营销研发、科技、经营管理、专业技能及产业经历。董事及独立董事也依政府规范之时数完成专业进修,董事会设置薪资报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成员年度出席率达97%,并订定董事成员绩效评估与薪资报酬连结之制度。此外,也订定「传承计划」,有规划安排主管接班人。而受评公司未来面对快速变化的产业环境,或可适度新增提名委员会或风险管理委员,掌握企业风险与机会。

(四) 受评公司董事会积极参与公司营运,确实评估、监督公司相关问题,而为提升整体董事会决策质量,董事会制定公司愿景、使命及核心价值,董事会都能落实每次会议讨论之决议与追踪,并制订董事会绩效评估办法,定期委由外部专业独立机构进行绩效评估。而董事会成员、会议、股东会等信息,均依照法规适度揭露。同时,公司制定了「检举非法与不道德或不诚信行为案件之处理办法」,以处理检举事宜。在应对检举案件的过程中,为有效提升公司治理质量, 可透过董事会指挥和稽核部门的独立运作, 进行有效处理并确保公正性。

(五) 受评公司设有专职单位ESG推动小组,直接隶属总经理室,积极推广永续发展,并安排董事为推动小组召集人。董事成员都有进修与永续发展ESG或气候变迁等专业课程。受评公司也在各部门分工合作努力编制永续报告书,未来若有机会取得独立第三方验证会更完善。受评公司近期推动永续发展有成,也获得多项奖励殊荣,唯在公司治理评鉴若能投入些许资源,持续精进、逐项检讨,可有效提升成绩级距。

改善建议:

项目 评估报告之建议
1 受评公司为国内专业光学检测设备供应领导厂商,建议将现有ESG推动小组的位阶提升为董事会的功能性委员会,整合及发挥更有效率资源,藉由拟定公司ESG发展的策略,以协助企业面对未来永续发展的挑战。
2 受评公司为建构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健全永续发展的目标与方向,公司治理主管宜为专职,可发挥专业分工之效。同时,建议将女性董事或独立董事纳入公司近期重要的策略规划,将有益于提升公司治理成果。
3 受评公司设有吹哨者专区,近年虽少发生举报事件,然为维持解决公司潜在问题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建议若有举报事件的处理窗口应由稽核主管担任,而稽核主管在收到举报事件后,应转知董事会的独立董事、董事长后,再由董事长授权分工以了解问题是否属实,以及后续处理方式。
4 受评公司近年营运成长快速,稽核业务范围复杂且涵盖国内外,建议可在公司内部适度导入计算机辅助稽核系统(CAATs),可藉由自动化有效管理稽核业务,也能进行自动异常性的回馈,提高整体稽核效能,确保稽核信息的正确性与公正性。

多元化项目

董事姓名

性别 经营管理 领导策略 产业知识 财务会计 法律 医学领导
汪光夏 V V V      
庄永顺 V V V      
余明长 V V V      
张永炀 V   V V V  
李祖德 V V       V
颜宗明 V V V V V  
杜明翰 V V V      
严维群 V V V V    
陈复生 V V V      

董事成员量化比 

经营管理 领导策略 产业知识 财务会计 法律 医学领导
  9席 / 9席 8席 / 9席 8席 / 9席 3席 / 9席 2席 / 9席 1席 / 9席
员工占董事比 员工占独立董事比 女性董事占比
2席 / 9席 0席 / 9席 0席 / 9席

董事年龄分布图

级距 40岁以下 41~50岁 51~60岁 61~70岁 70岁以上
  比率 0席 1席 0席 7席 1席

 

为强化公司治理并促进董事会组成与结构之健全发展,并达到公司治理理想目标,董事会成员宜具备之能力如下:

1.营运判断能力。
2.会计及财务分析能力。
3.经营管理能力。
4.危机处理能力。
5.产业知识。
6.国际市场观。
7领导能力。
8.决策能力。

本公司现任董事会由9位董事组成(包含3位独立董事),成员具备产业、财务、法律及医学等领域之丰富经验及专业。本公司注重董事会成员之性别平等,虽目前暂无女性董事,预计未来增加女性董事,落实政策。